为了方便读者借阅图书,提高馆藏图书利用率,图书馆将试行开通“通借通还”服务。这一服务包括“通借”和“通还”两个方面,“通借”是指读者可以在任一校区借阅所有校区的图书,“通还”是指读者可以在任一校区归还所有校区的图书。读者正常借还本地馆图书不受影响,借还非本校区图书的具体服务规则如下:
1.服务对象:所有持图书馆有效借阅证的读者。
2.服务地点:雁塔校区馆借还书处、临潼校区馆借还书处。
3.服务流程:通借服务由读者本人网上提交“委托申请”或者到图书馆借还书处现场办理委托借阅申请,申请成功后可登陆“我的图书馆”查询委托信息,若书刊状态为书已到或者本人邮箱收到委托图书到馆信息后,再凭借阅证(校园卡)到本地借还书处办理跨校区相应图书借阅手续(详见流程图)。通还服务由读者在本地馆归还所有馆的图书(节假日除外)。
4.通借通还规则:
(1)跨校区借阅图书时,必须凭本人借书证(校园卡)网上提交或者本人到本地馆提交委托申请。
(2)通借的图书必须是读者本地馆缺藏或馆藏图书已借出,且其它校区呈“在馆”、“可借”状态的馆藏图书。
(3)“通借”的借阅范围只限专业类图书。文学、艺术类(《中图分类法》为I、J类)、样本图书、期刊以及非书资料等暂不开放“通借”服务。
(4)读者无过期图书、无欠罚款等情况才可享受此功能。
(5)通借册数:全日制本科生1册,教职工和全日制研究生2册,且不超过个人借阅最大册数。
(6)通借申请的时间:借还书处现场办理每日上午 9 :00 至下午 16 :00 ,周三下午、周六、周日除外。网上申请24小时开通。
(7)索取图书的时间为次日上午 11:00 以后。
(8)通借申请的有效期限:自读者提交通借图书委托申请之日起 5 日内。5日内委托人可申请取消委托。
(9)读者提交委托申请后,应从次日起在图书馆书目检索系统的“委托信息”中了解到书情况;当书刊状态为“书已到”或个人邮箱收到委托到书信息时,读者应在截止日期(3个工作日)内到本地馆借还书处办理借阅手续;一旦逾期,图书将送回原馆藏地,并对读者违规情况记录一次,当记录累计达到3次时,系统自动停止该读者的委托权限一年。
(10)读者在预借时必须考虑各种图书的可借数量,以保证预借图书一旦送到,能够借出,否则预借图书一旦送达而读者不借或借数已满则记为预借违章。
(11)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图书馆相关制度执行。
5.通借通还解释权在图书馆。
西安科技大学图书馆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日
图书馆通借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