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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际互借

本校教师、科研人员、研究生如有需要可向雁塔校区图书馆证件管理处申请办理馆际互借手续。 校外人员馆际互借,须由该单位指定专人持馆际互借证、本人工作证或学生证到本馆办理借阅手续。借用 “ 陕西省高校图书馆通用借书证 ”(以下简称 “ 通用证 ”),在证件管理处出示本人工作证并交纳押金 50 元,经验证登记后可使用 “ 通用证 ”10 天,超期一天归还交纳滞还金一元。持“ 通用证 ”到图协成员馆借书时须带本人身份证,借书册数、期限,按藏书馆规定办理。“ 通用证 ” 用完后,应立即归还,由工作人员在登记簿上注明还证日期,并退还押金。凡持有 “ 通用证 ” 的外单位读者来馆查阅资料,规定只阅不借,免收查阅费。如果复印本馆资料,应收取资料损耗费,标准为 1 元 / 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