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借册数、借期规定:
一般图书 |
综合图书阅览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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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借 册数 |
借期 (天) |
续借 天数 |
限借 册数 |
借期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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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 |
20 |
90 |
30 |
1 |
7 |
研究生 |
20 |
60 |
30 |
1 |
7 |
本科生 |
20 |
30 |
15 |
1 |
7 |
注:1、毕业生借阅图书期限为120天
2、图书超期:0.10元/天;超过10天,0.20元/天
3、图书借期逾半未超期前可以办理续借
入馆须知:
1.读者须凭借校园一卡通入馆。
2.讲文明,要衣着整洁;穿背心、拖鞋者谢绝入馆。在馆内注意保持安静。
3.讲卫生,保持馆内整洁;严禁在馆内吸烟,吃食物及口香糖等零食。
4.携带移动电话者,请在进入阅览区域前关闭蜂鸣功能,不在阅览区接听电话。
5.要遵纪守法,不做有损公共利益之事。
6.爱护文献资源和公共设施,不污损建筑设施、毁坏书刊资料。
7.出馆时请注意办理图书外借手续,如遇监测器报警,应文明、礼貌地说明情况,配合工作人员检查。
借阅证使用须知
1.利用图书馆文献资料均应使用本人校园一卡通,转借或使用他人校园一卡通借阅文献资料,工作人员将扣留其校园一卡通。
2.拾到他人校园一卡通时应及时归还或交回图书馆处理,若持该证借阅则以偷书论处。
3.涂改、伪造或盗用他人校园一卡通,图书馆将予以没收,并处以罚款200元。情节恶劣的,报告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4.补办新校园一卡通后,应及时到图书馆信息技术部注册,恢复图书借阅权限。
离校须知
读者离校时需携带离校通知单,到图书馆总服务台或借还书处办理离校手续,经核查清还图书后注销个人记录,收回借阅证在“离校通知单”上加盖公章。研究生在办理离校手续前首先要提交本人印刷版和电子版学位论文,经审查通过后,清书办理离校手续。
外借须知
1.入库选书时请先拿代书板,每次从书架上只能选取一本图书,不借的图书应轻取缓插,放回原位,选定要借时,徐在总服务台或借还书处办理借阅手续,或通过自助借还设备办理借阅手续,凡未办手续经检测设备查出者,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
2.读者办理借书手续之前,应仔细检查所借图书是否有撕页、眉批、勾画等现象,如有发现,应及时向工作人员申明,由本馆工作人员在有关页面加盖印记,方能借出。否则,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应由借者负责。
阅览座位使用须知
1.阅览座位属于公共资源,人来即用,人去即空,任何人无权以物为己或代人抢占座位。
2.读者离室时物随人走,不要将各类物品留在座位上,以免遗失给学习和生活带来不便。
3.有物无人超过20分钟视为占座行为,工作人员将移走占位物品,并引导其他同学利用。
4.每天中午和晚上闭馆后,阅览室工作人员将全面清理阅览室座位,处置遗留之物。
5.留有物品占据的闲置位置,请告知工作人员处理。
阅览须知
△图书资料阅览须知
1.读者凭校园一卡通进入阅览场所。
2.进入综合图书阅览室,请使用代书板,每位读者每次限从书架上取一本图书,阅后请将书放到书车上。
3.期刊、报纸每人每次限取同1种刊的1份或若干期,阅后请自觉放回原处。
4.限定仅供在阅览室内阅览的书刊,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携出室外,私自将书刊资料夹带出阅览室者,按偷窃处理。
5.复印书刊资料,须办理复印手续,复印后请立即归还。
△电子阅览须知
1.读者通过刷校园一卡通后,方可进入电子阅览区域或多媒体阅览区;离去时请再次刷校园一卡通,办理下机手续。
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不看和输入网上有损国家、学校尊严,有悖四项基本原则的反动、黄色淫秽的内容。
3.为保证图书馆计算机正常运行,严禁删改和安装计算机系统配置及任何文件、软件。
4.为保证计算机网络畅通,防止病毒侵入,自带U盘、光盘使用前必须进行查杀毒处理。
电子文献下载使用须知
1.不得使用网络下载工具批量下载图书馆购买的电子资源。
2.根据学校校园网的有关规定,严禁自设代理服务器。
3.任何个人不能利用网络数据库的数据从事商业活动,如因违反规定而引发法律问题,一切后果自负。
4.电子文献下载使用中出现上述所列的任何一种使用方式,图书馆将协助学校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做如下处理:
(1)通知所在单位领导,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批评;
(2)没收全部下载文献,并按实际下载费用的3倍赔偿;
(3)停止借书和电子阅览权限半年。
(4)情节严重者,将报请学校给予纪律处分。由此而引起的版权责任追究等后果由违规者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