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研究生院副院长等单位(部门)2个岗位的副处级领导干部在全校范围进行公开选拔和招聘。请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做好宣传和组织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选拔和招聘干部岗位
序号 |
岗 位 |
名额 |
1 |
研究生院副院长 |
1 |
2 |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副处长(副总经理) |
1 |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分得清是非,经得起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祖国教育事业,在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中艰苦创业,勇于奉献,做出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学校发展的实际相结合、同解决师生员工的实际问题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与所担任职务相适应的决策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协调各方能力和处理突发复杂事件能力,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五)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作风民主,全局意识强,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尤其能够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七)研究生院副院长应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对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有较高水平的见解。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副处长(副总经理)应热爱后勤事业,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沟通和服务群众的意识。
三、任职资格
(一)提任副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二)提任副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在正科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即2009年10月18日以前任职的)。
(三)提任副处级领导干部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即1967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的)。
(四)身体健康。
(五)按照学校岗位设置及聘用的有关精神,本次招聘的岗位属管理岗位,原则上由管理岗位上的人员应聘。
(六)根据省委教育纪工委《关于转发<陕西省纪委、陕西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本次干部招聘将在公示期间对拟提任的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法规考试,其结果将作为干部任用的依据。
四、选拔程序
(一)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及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述职答辩;
(四)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
(五)组织廉政法规考试;
(六)校党委讨论决定。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10月12日—10月18日(截止10月18日16:00)到校党委组织部报名。报名表请到组织部网页下载。
联系电话:83858138
联 系 人:马婧智闻
附件:西安科技大学公开选拔和招聘处级干部报名表
党委组织部
201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