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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1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10月开展2012年度各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及认定工作。由于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及相关审核部门严格按照日程安排做好组织及协调工作,以保证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完成。同时,请各单位务必重申《关于在职称评审中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监察〔2010〕1号),确保职称评审工作有序开展。

    2012年度职称评审的有关文件、通知、表格等电子文书已通过即时通办公自动化平台发到各单位,各单位也可访问人事处网站浏览或下载(网址:http://202.200.48.16/rensc/)。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师系列:  肖大为  83858189 15829797091

            刘  瑾  83858189 13759956391        

    非教师系列:吕勤勇  83858189 13772177805

    监督电话: 83856341

 

    附件:

    1.2012年度教师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

    2.2012年度非教师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

   

    附件二

2012年度非教师系列

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

 

    一、晋升范围及条件

   (一)专业技术人员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全面、熟练地履行现职务职责,积极承担工作任务。

   (二)晋升中级职务者到2012年12月31日担任助理级职务4年以上,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

    1.熟练本职工作业务,能够独立开展工作,有较强的业务能力。任现职以来,积极承担学校及所在基层单位安排的各项工作,结合本职工作,取得下列工作成果之一:

   (1)参与编写、起草有关技术报告、工作报告、各种规程、制度或业务指导书等;

   (2)作为参加者参与过与从事专业相关科学研究课题、设计、工程项目、技术改造或重要实验室建设等;

   (3)个人获得的与从事专业相关的校内外各级组织的表彰和奖励(包括指导学生所获奖励);

   (4)能代表本人业务水平和体现本职工作的有关材料。

    2.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一篇以上对本职工作有一定指导意义的论文(论文均指独作或第一作者,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等形式的刊物)。

   (三)晋升高级职务者到2012年12月31日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2.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具有独立组织、承担重大工作的能力,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实际问题。任现职以来,积极承担学校及所在基层单位安排的各项工作,结合本职工作,取得下列工作成果之一:

   (1)主持或负责编写、起草有关技术报告、工作报告、各种规程、制度或业务指导书等;

   (2)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过科学研究课题、设计、工程项目、技术改造或重要实验室建设等;

   (3)个人获得与从事专业相关的校级及以上奖励(包括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所获校级及以上的奖励)。

     3.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三篇以上对本职工作有指导意义的论文(论文均指独作或第一作者,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等形式的刊物)

   (四)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在满足我校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同时结合本系列上级职改部门的有关评审条件与办法执行。对从事校产、科技开发和经营管理的人员,在晋升高、中、初级职务时,着重考虑其经济效益和在企业工作中的实际成绩。

    二、外语要求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凡申请晋升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提供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同时每份《评审表》中的“外语、计算机成绩栏”请注明相应考试成绩,并将合格证复印件粘贴在相关栏目内。

   (一)各专业各级别计算机应用能力模块考试按照《关于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办发〔2005〕34号,学校转发文号:人事发〔2005〕7号)和《关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条件的补充通知》(人事发〔2008〕4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考取合格证书。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提前办理相应的免试手续并提交相应的免试证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专业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工程、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与技术。

   (二)外语合格证自签发之月起开始计算有效期,有效期为满年满月止。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免试条件按照人事发〔2007〕29号《关于职称外语免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必须提前办理相应的免试手续,并提交相应的免试证明。

    三、相关规定

   (一)学历认定:教育部认证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根据陕西省人事厅《关于当前职称评审工作若干补充规定(试行)》(陕人发〔2003〕71号)文件规定,对不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学历申报副高级职称的(高教和中等职业教育系列除外),须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含5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取得国家认可的后取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满15年;大专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后取大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含25年)。

    根据省教育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03年度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教师系列、工程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陕教师〔2003〕89号)要求,对不具备职称评审规定学历申报工程、实验系列中级职称的:大专毕业必须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

   (二)我校非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实行“转评分离”,即晋升现岗位所在系列的高一级职称时,必须具有现岗位所在系列的相应职称,且在现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

   (三)实行考评结合、资格评审的系列(学校无评审权系列)申报高级职称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全国外语统考合格;

    2.参加全国或省上组织的专业、理论和计算机考试合格;

    3.完成继续教育规定课时;

    4.达到申报的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其他条件要求的;

    5.相关系列主管部门必须是省政府所属厅局级单位,并有正式下达的评审文件,经省教育厅同意报出的。

   (四)我校非教师职称评审有以下几种形式:

     1.学校有评审权的系列:工程实验系列高、中级和中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学校自主评审,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2.学校无评审权,必须推荐上级主管部门评审的系列有:中学教师系列高级,图书资料系列高、中级,出版系列高级,卫生系列高级,财会系列高级,审计系列高级、档案系列高、中级。申报人员通过学校当年评审取得推荐上报资格,若在当年推荐上报时,上级当年评审政策发生变化,须满足上报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否则资格作废。

    3.经学校批准,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和考评结合、资格评审取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通过学校聘任评审取得聘任资格。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申报程序

    1.学校部署职称评审工作,各基层单位收到通知后组织本单位申报人员认真学习有关评审条件和政策规定;

    2.申报人根据自己的条件向所在的基层单位提出申请,基层单位进行初审后,由单位推荐报名,并将本单位推荐名单报送人事处;

    3.申报人准备材料;

    4.申报人材料准备好后,由所在单位统一将本单位申报人评审表报有关部门(教务处、科技处等)审核;

    5.各单位对申报者思想政治情况、职业道德、业务水平进行综合评价,同时按照评审条件和政策规定对申报人的基本条件及所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由基层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公开展示;

    6.各单位将申报材料进行公开展示后统一报送到校人事处。

   (二)各基层单位在评审前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学习职改文件,在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做好思想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标准和岗位职责。

   (三)校职改部门对被推荐人的能力、水平、业绩、学历、外语、计算机等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并向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机构提供有关的申报材料、考核情况、公开展示情况和资格审查情况,供相应机构评审、聘任。

    五、评审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高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行函〔2006〕230号),本次职称评审费收取办法为:第一次收费标准:高级400元,中级200元,参评(认定)初级100元。转换系列的收费标准同上。

    第二次收费的人员为校评委会通过人员,须上报上级部门评审。上报评审的高级400元、中级200元,校评委会结束后的第二天由基层单位统一缴纳。

    六、时间安排

    由于今年职称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各部门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日程安排进行,对逾期不能完成的学校将不再受理。

   (一)9月25日前将职称评审工作的安排通知到各单位并由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将文件精神传达给本单位每位人员,拟晋升或转换职称系列的人员应抓紧时间,认真整理好本人申报材料。

   (二)9月26日前请将本单位申报材料公开展示地点报人事处(临潼校区行政楼407室)。

   (三)9月27日在人事处师资科统一办理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职称外语考试免试人员的免试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四)9月26~28日各单位将申报人评审表统一报送学校有关部门(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院、学科办、学工部等)予以审核。

   (五)9月29~10月7日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公开展示。

   (六)10月8日下午~9日统一报送申报人评审材料。

    报送地点:临潼校区行政楼407室。

时间

安排

10月8日13:00-18:00

各学院(部)

10月9日8:00-12:00

其他单位

10月9日13:00-18:00

处理遗留问题

    七、报送评审材料的内容和要求

    (一)报送材料内容

    1.申报各系列高、中级职务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2)一式二份;申请转换系列人员填写《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转换系列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附件3)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从任低一级职务填起)各一式二份;申请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附件4)一式二份。

    2.工作业务及专业技术报告一份

申报和转评各系列高、中级职务人员,要求提供工作业务及专业技术报告一份,主要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就任现职以来所从事工作业务的经历、业务学习、奖惩等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总结;

   (2)密切结合任现职以来所从事的工作,理论联系实际,就所从事的专业或业务的某一方面进行深入的阐述和论证。

    3.《五项学术成果登记表》、《五项工作业绩登记表》(附件6)各一份(申报和转评高级人员限填5项,申报和转评中级人员限填3项,申请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不填)。

    4.申报者提供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的论文、论著,所取得的业务成果、辅助成果以及能代表本人业务水平和体现本职工作的有关材料。所有申报材料须提供原件,复印件无效。

    5.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外语、计算机合格证书、获奖证书及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非教师系列申报职称材料公开展示情况表》一份(附件5)(原件)。

   (二)报送材料的要求

    1.对上报的评审材料需各单位层层把关,严格审核,签署基层单位初审意见,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严格进行公开展示,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确保评审材料手续完备,真实齐全,准确无误。未通过公开展示上报的评审材料学校不予受理。

    2.申报者须按照要求认真清楚和实事求是地填写《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各项栏目,要求做到内容准确属实、书写端正、字迹清楚,具体要求如下:

   (1)《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1-7页由申报者填写,并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2)“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5-6页个人填写的教学成果、教学工作量由教务处审核盖章,科研项目、发明专利等由科技处审核盖章;

   (3)第8页“任现职以来的考核情况”由人事处统一审核填写,个人不得填写;

   (4)外语合格证书、计算机合格证书复印件粘贴在第10页粘贴栏;

   (5)“基层单位意见”由各学院(部)、处负责人对申报者思想政治情况、职业道德、业务水平进行综合评价,同时按照评审条件和政策规定对申报者所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提出推荐意见。此栏由负责人签名,所在单位盖章;

   (6)“呈报单位意见”一栏不用填写。

    3.申报人任现职期间取得的各项业绩必须有详实的佐证材料,如论文、论著为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出版的且须有原件;对于合作发表的论文、论著,合作进行的科学研究、业务工作等,要明确本人所承担的具体任务,不得笼统填写;论文发表的期刊要准确填写,论文均指独作或第一作者,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等形式,并和评审表所填内容一一对应;待发表的论文、论著及待鉴定的成果等不能作为本人晋升的材料依据,不得填入申报表中。

    4.申报高、中级职称者至少需准备3个材料袋:(1)评审表袋:装评审表、《五项学术成果登记表》、《五项工作业绩登记表》、工作业务及专业技术报告;(2)证件袋:各种证件、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3)附件袋(即申报者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的论文、论著,所取得的业务成果、辅助成果以及能代表本人业务水平和体现本职工作的有关材料)。

    请申报人将报送的评审材料按要求分装入袋,评审材料袋封面要粘贴用A4纸打印的申报人所在单位、申报人姓名、申报系列、申报资格及与材料袋内材料相对应的目录,材料目录与实际件数必须完全相符。所有申报材料须提交原件,复印件无效。